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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吁养老金、残疾金受益人月底前办理在生证明
2018-03-05

社会保障基金表示,今年约108,000名领取养老金及残疾金的受益人须办理在生证明,其中约103,000人已经办理,佔95%,尚未办理的受益人须尽快办理,否则有关给付将由四月份起中止发放。

按照法律规定,养老金及残疾金受益人每年均须办理在生证明,否则可导致给付发放的中止,因此,今年尚未办理在生证明的有关受益人应尽快携同其个人澳门居民身份证,利用设于全澳共43个地点的自助服务机、亲临社保塔石临时办事处或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及就业专区办理。

倘受益人因病未能亲临,可委托他人代交由医院、安老院舍或注册医生发出的证明办理在生证明。

居住于澳门以外的受益人,可以邮寄或由他人代交的方式向社保递交所需证明文件。居于广东省的受益人可携同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亲临省内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在生证明协查表以交回社保办理在生证明。

如欲查询更多相关资讯,可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或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内的在生证明专题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