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共同计划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雇主可选择基金管理实体,自愿设立公积金共同计划,雇员自愿参与。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公积金帐户管理处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表格及文件须透过基金管理实体递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电话:(853)2853 2850

24小时语音热线:(853)2823 0230

传真:(853)2853 2840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基金管理实体首次登记投放项目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基金管理实体亲临或委讬他人带同以下文件到社会保障基金办理手续,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基金管理实体首次登记投放项目申请表(表格A1)(填表样本)
  2. 最新的退休基金管理规章(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影印本);
  3. 退休基金最近一期的季度报告;
  4. 退休基金最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5. 财政局营业税申报表(M/1)或财政局营业税征税凭单(M/8)正、背页影印本;
  6. 基金管理实体收取政府管理子帐户款项(由帐户拥有人申请转出)的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澳门元银行帐户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社会保障基金总部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249-263号中土大厦1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基金管理实体符合所有申请条件且交齐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14个工作日内透过公函回复审批结果。(服务承诺)
注:倘因个案特殊而未能按时完成,则在递交申请表的翌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实体。


备注/申请须知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电话:(853)2853 2850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以邮寄公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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