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自动提款登记

适用对象
年满65岁且正收取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或残疾金的帐户拥有人

措施详情
自办理登记的翌年开始,在有款项分配并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历年,该年度的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及收益将于当年的8月下旬直接存入帐户拥有人收取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或残疾金的银行帐户:
1. 列入当年6月中旬公佈的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名单
2. 截至当年6月30日已办理该年度的在生证明
3. 当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未曾申请提取央积金个人帐户款项

办理途径
可在办理提款申请时,同步办理自动提款登记:
1. 全澳各自助服务机(地点按此)
2. 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地点按此) 
自动提款登记申请书 (填表样本)

注意事项:
1. 自动提款登记属一次性登记,一经登记永久有效。
2. 每年只可提款一次,如果于该历年已提款获批,即使符合条件亦不会自动发放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