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强制央积金的声明异议
不被列入分配款项名单的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可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声请。声请人于相关历年内因下列原因而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期间,亦视为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时间,为此声请人必须自行提供充分证明:
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5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8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5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住院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5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8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5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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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在内地且年满六十五岁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5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8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5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02);(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居于内地的证明文件,可选择递交:
- 由内地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或院舍发出的居住证明(如到前台可提交副本,须出示正本核对;邮寄方式必须提交正本),须使用机构信笺(内容包括:签发机构的全名、地址及电话、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居内地的时段及内地住址,并有机构盖章及签发日期)(居住证明范本);或
- 填写声请书(RP-02)中的居内地声明,须提供两名18岁或以上澳门居民作证人(证人必须签署作证),并提交证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未满六十五岁但基于健康原因,尤其因须接受非住院护理、姑息治疗、康复服务或须家人照顾而常居内地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5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8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5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声明书(C/5)(填表样本),详述患者在内地生活、接受治疗的情况,以及由谁人照顾等资料;
- 由内地医院发出2024年的患病证明及需接受何种治疗的医院证明,须注明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患者姓名、患病名称、患病时段(年/月/日)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需注明该疾病对患者是否构成行动不便或须家人照顾)(患病证明范本);
- 由内地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或院舍发出的居住证明(如到前台可提交副本,须出示正本核对;邮寄方式必须提交正本),须使用机构信笺(内容包括:签发机构的全名、地址及电话、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居内地的时段及内地住址,并有机构盖章及签发日期)(居住证明范本);如无法提供居住证明,须提供两名18岁或以上澳门居民作证人(证人必须签署作证),并提交证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为在社会保障基金注册的雇主提供工作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5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8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5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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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住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主要生活费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工作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5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8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5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声明书(C/6);(填表样本)
- 被负担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及与声请人的关系证明副本;
- 负担主要生活费的证明文件(如2024年的汇款单,单据须显示声请人及被负担人的姓名),如无法提供证明文件,须提供两名18岁或以上澳门居民作证人(证人必须签署作证),并提交证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声请人的工作证明:
6.1. 属受雇工作者,须由当地雇主发出,并注明声请人的身份资料、任职时段及职位、公司名称及地址(工作证明范本);
6.2. 属自营者或自雇人士,须提供2024年期间营业执照及营运证明,如:营业税单、年度报告,须由当地政府发出或具政府盖章(倘企业属有限公司的情况,须同时提交2024年期间具股东身份的证明文件); - 如被负担的子女在澳门读书,须提供2024年1月至12月的成绩单或在学证明副本;
- 如被负担的子女在外地升读高中或大学,除须提供子女2024年1月至12月的成绩单或在学证明(在学证明范本)副本外,亦须提供子女在澳就读初中及高中成绩单或毕业证书副本;
- 如被负担人在外地住院,须提交相关住院证明(住院证明范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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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而担任职务或履行其他公务 ( 可透过“一户通”办理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5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8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5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 声请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网上平台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办理;
- 如有需要,声请人亦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基于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的理由 ( 适用居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当地工作或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课程 )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5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8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5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声请人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属"居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当地工作或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课程",须递交以下文件:
- 声请书(RP);(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声明书(C/17)(填表样本),并提交以下任一证明文件。
- 属居住者,须提交由内地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或院舍发出的居住证明(如到前台可提交副本,须出示正本核对;邮寄方式必须提交正本),须使用机构信笺(内容包括:签发机构的全名、地址及电话、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居内地的时段及内地住址,并有机构盖章及签发日期)(居住证明范本);或
- 属工作者,须提交由当地雇主发出的工作证明,并注明声请人的身份资料、任职时段及职位、公司名称及声请人的工作地点(工作证明范本);或
- 属就读者,须提交2025年由校方发出或网上印制的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成绩单或在学证明(在学证明范本),其内必须载明学校名称、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学生证编号、在学时段、如属高等教育亦须载明学科/学系名称,课程须为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课程。不接受学生证或学费单。(如在2024年1月至12月内完成课程,须提交相关的毕业证书副本。)
- 如属其他的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理由的情况,须递交以下文件: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至少有183日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5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8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5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声请人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声请书(RP-03);(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的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查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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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