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 使用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
2) 纸本凭单的雇主(当季长工雇员任职情况没有变动);
3) 纸本凭单缴纳外地雇员聘用费的雇主;
4)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

目前缴纳上述款项的电子化缴款渠道包括:指定银行之自动转账、“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 / 网上平台、网上银行、银通网络(Jetco)自动柜员机以及自助服务机。

● 电子申报 - 强制性制度长工供款凭单:
1) 倘主帐户于雇员工作季度内「提交」申报资料,可于供款月1号至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查阅及下载资料;
2) 倘主帐户于供款月首日至当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期间「提交」申报资料,可于提交申报资料的翌日至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查阅及下载资料。
● 电子申报 – 强制性制度具期限劳动合同(散工)供款凭单:
1) 倘主帐户于雇员工作月份内「提交」申报资料,可于供款月1号至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查阅及下载资料;
2) 倘主帐户于供款月1号至当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期间「提交」申报资料,可于提交申报资料的翌日至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查阅及下载资料。
● 电子申报 - 外地雇员聘用费缴纳凭单:
雇主可于缴款月份1号至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查阅及下载资料。

受益人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缴纳:
1) 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经各缴款方式进行供款(银通网络自动柜员机除外);
2) 以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缴款,经各缴款方式进行供款,有关编号可于供款月内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本基金〝网上服务〞平台取得。

自2020年7月1日起,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直接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缴纳供款,如受益人选择以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缴纳供款,有关编号可透过以下途径取得:
1) 于供款月内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本基金〝网上服务〞平台取得;
2) 致电社保基金电话谘询热线2853 2850;
3) 电邮查询。

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可以。

于供款月内完成缴款的雇主,可于供款月的翌月10号起,透过电子申报系统查阅「缴款纪录」及「本地雇员缴款名表」。

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可于供款月(即1、4、7、10月)的翌月15号起,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 / 网上平台、社保基金网页“网上服务”、自助服务机或语音热线2823 8238查询受益人的供款纪录。
注:若当天为政府假期,有关供款资料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更新。

倘雇主有意透过银行自动转帐缴纳款项、可携同电子申报 - 供款/缴纳凭单、或批准使用电子申报服务信函、银行帐户资料到指定银行办理申请。
倘雇主于供款月前申请并成功办理者,在紧接的供款月便可以经自动转帐缴纳款项;于供款月内申请,则于下一个供款月才开始经自动转帐缴纳款项。

受益人只需携同银行帐户资料及澳门居民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办理申请即可。
如想以第三者帐户用作扣款,只需有关帐户户主携同有关银行帐户资料,以及该受益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办理申请即可。
请注意,于供款月前申请并成功办理,在紧接的供款月(供款月为1、4、7、10月)便可以经自动转帐缴纳供款;于供款月期间办理,则于下季度的供款月才开始以自动转帐缴纳供款。

已于供款月前成功办理自动转帐服务之帐户,会在紧接之供款月份(1、4、7、10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经相关银行扣缴款项。

当扣款帐户出现余额不足或呆户时,有可能会不能顺利扣款,建议定期留意该扣款帐户的状况,以免因逾期缴纳款项而被科罚。

如未能成功透过自动转帐方式缴款的雇主及受益人,本基金将于供款月份的翌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及受益人应尽快到临本基金各服务点缴纳款项,并需支付迟延利息;而强制性制度供款及外地雇员聘用费的雇主更可能被科处罚款。

1)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或代缴款人可于供款月内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 / 网上平台;
2) 选择服务,点选部门,找到「社会保障基金」,点选「缴纳款项(任意性制度供款)」;
3) 便可缴纳本人的任意性制度供款,或凭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为他人代缴供款;
4) 核对资料无误后,可使用政付通内的电子支付工具、MPay澳门钱包及信用卡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可于供款月份内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缴纳款项。

当完成缴款手续后,页面会显示成功缴款的讯息,可截图保存,同时系统会在「通知」推送提示信息,亦可到「我的办事」中查看收据,以确认有关交易已完成。

必须开立指定银行之帐户,并已向银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

用户于供款月内可凭相应的凭单,登录指定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前往缴付费用之功能页面,找出「社会保障基金」,点选后输入「付款人编号」、相应凭单的「凭单编号」,核对需缴纳之金额与凭单无误后,输入交易密码并确认送出即可。「凭单编号」可透过以下网页查询:https://eservice.fss.gov.mo/Employer/cpa/Index
注:各银行网上银行之缴费页面、操作步骤和细节各有不同,详情可向您申请服务的银行查询。

1) 如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缴纳供款,于供款月内登录指定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前往缴付费用之功能页面,找出「社会保障基金」,点选「凭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供款」的选项及输入有关编号,核对资料无误后,确认送出即可;
2)如以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缴纳供款,于供款月内登录指定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前往缴付费用之功能页面,找出「社会保障基金」,点选「凭供款凭单编号供款」的选项及输入有关编号,核对资料无误后,确认送出即可。
注:
1) 各银行网上银行之缴费页面、操作步骤和细节各有不同,详情可向您申请服务的银行查询;
2) 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可于供款月内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本基金〝网上服务〞平台取得;
3) 付款人编号与受益人编号相同。

可于供款月份内透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款项。
请注意,对于供款月份最后一天,各银行之截止缴款的时间各有不同,建议向相关银行了解有关截止缴款的时间,以免逾期缴款。

在一般情况下,在完成网上缴款手续后,银行均会于交易页面显示交易序号,以确定交易已经完成,建议自行列印交易纪录以备存查。

持有银通网络(Jetco)会员银行发出的银行卡,可到本澳六间指定银行的印有Jetco标志的自动柜员机缴纳款项。
本澳六间指定银行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华侨永亨银行及大西洋银行。

操作时,先选择「缴费」,再点选「社会保障基金」,之后按照萤幕提示,输入印于相应凭单内的「凭单编号」及「付款人编号」等资料,确认资料无误后便可完成交易。(按此进入操作流程
属任意性制度供款者,电子凭单编号及付款人编号可于供款月内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本基金“网上服务”平台取得。

在一般情况下,完成缴款手续后,交易页面会显示交易讯息,以确定交易已经完成,同时,系统会自动列印交易凭条,以确认有关交易已完成。建议自行影印交易凭条以备存查。

1) 如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缴纳供款,于自助服务机输入点选「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供款」的选项及输入有关编号,确认资料后以澳门通卡拍卡缴款;
2) 如以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缴纳供款,于自助服务机输入点选「以电子凭单编号供款」的选项及输入有关编号,确认资料后以澳门通卡拍卡缴款。
相关编号可于供款月内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本基金“网上服务”平台取得。

当完成缴款手续后,交易页面会显示交易讯息,同时,系统会自动列印交易回条,以确认有关交易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