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非强制央积金款项的转移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非强制央积金个人账户拥有人透过申请,将:

  1. 政府管理子账户的结余转出至供款子账户或保留子账户。
  2. 供款子账户或保留子账户的结余转入至政府管理子账户。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公积金帐户管理处

服务办理地点: 详细地址

电话:(853)2853 2850

语音热线:(853)2823 0230(24小时)

传真:(853)2853 2840(24小时)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政府管理子帐户款项转出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帐户拥有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社会保障基金网站“网上服务”办理。一戶通服務項目名稱為"非強制央積金帳戶查詢/轉移—款項由政府帳戶轉到基金實體"
  2. 透过自助服务机(详见列表)办理;
  3. 如有需要,亦可亲临或委托他人带同以下文件到社会保障基金办理手续,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政府管理子帐户款项转出申请表(TO)(填表样本)
    (2) 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 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个案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1. 须转出政府管理子帐户所记录的全部款项。
  2. 政府管理子帐户的结余只可转出至一个供款子帐户或保留子帐户,且每年只能转出一次。
  3. 因市场价格浮动,基金管理实体购入基金单位时的价格可能与申请人提出申请时的价格有别。
  4. 如选择款项转出至公积金共同计划,仅在雇主通知劳动关系已终止后,申请人方可将供款计划的款项再转移。
  5. 如选择款项转出至公积金个人计划,仅在申请人通知基金管理实体终止个人计划后,方可将供款计划的款项再转移。
  6. 如地址或电话有更新,请填写“个人资料更改表”。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1. 亲临社会保障基金办事处;
  2. 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3. 电邮:at@fss.gov.mo;
  4. 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中的“我的办事“。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1. 可选择接收公函或流动短讯 (倘申请不获批准,则同时以公函通知);
  2. 使用“一户通”办理的申请人,会收到由“一户通”发出的提示信息。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政府管理子帐户款项转入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帐户拥有人可透过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社会保障基金网站“网上服务”办理。一户通服务项目名称为"非强制央积金帐户查询/转移—款项由基金实体转到政府帐户"。
  2. 如有需要,亦可亲临或委托他人带同以下文件到社会保障基金办理手续,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政府管理子帐户款项转入申请表(TI)(填表样本)
    (2) 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或由他人代交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 P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个案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1. 须将子帐户所记录的全部款项转入,且每年只可将款项转移至政府管理子帐户一次。
  2. 如属公积金共同计划,仅在雇主通知基金管理实体劳动关系终止,以及缴纳所有供款后方可获准转移。
  3. 如属公积金个人计划,将等于通知基金管理实体终止该供款计划。
  4. 如所选取的供款子帐户已转为保留子帐户,将会转移该保留子帐户的款项。
  5. 因市场价格浮动,基金管理实体结算基金单位的价格可能与申请人提出申请时的价格有别。
  6. 如地址或电话有更新,请填写“个人资料更改表”。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1. 亲临社会保障基金办事处;
  2. 致电:(853)2853 2850查询;
  3. 电邮:at@fss.gov.mo;
  4. 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中的“我的办事“。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1. 可选择接收公函或流动短讯 (倘申请不获批准,则同时以公函通知);
  2. 使用“一户通”办理的申请人,会收到由“一户通”发出的提示信息。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